毕业论文(设计)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综合性教学环节。它既是对学生学习、研究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又是对学生素质与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我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在院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系部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成立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对选题、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魏大宽
副组长:谭永宏、李小武、罗哲
组员:梁晓琳、周玲
秘书:李荣、夏余平
二、选题与指导
(一)选题
1.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2.选题要与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紧密结合,并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按“产学研结合”原则,尽可能与生产实践、科研相结合,有利于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
3.选题应难度适中,既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又要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的提高,鼓励学生创新,多选有实用价值的题目。
4.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课题。学生也可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业特长和兴趣自拟、自定课题。
5.以各专业系部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题目研讨,对学生的选题进行审核。
6.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者,应重新报教研室批准,并报院部备案。
(二)指导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并聘请校外企业具有工程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技术人员联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只能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具有副高、中级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所带人数不超过8人。
3.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一般情况下各系部不应安排指导教师较重的教学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应由院部委派相应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4.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职责:
① 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下达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② 采取多种形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每名学生应不少于8次。
③ 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写出评语、评定成绩,并指导学生进行答辩。
④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三、审查与监督
(一)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检查
1.审查内容:
按照《湖南科技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此项工作重点审查如下内容:
本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所达到的目的是否明确;
本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的内容是否饱满:任务书中必须至少提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部分(或各阶段)的主要内容;
本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是否具体:任务书中必须明确指出字数、文献、排版、计算、图纸及外文资料等方面的内容;
主要参考文献:指导教师要指出学生应查阅的参考文献的种类;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度计划:起讫日期要在覆盖第7学期第8周至第八学期第10周,并详细指定每三周的工作内容。
2.审查方式:以各专业系部为单位研讨,审核的方式进行。
3.存在问题的处理:
指导教师根据审核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并重新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再次提交系部和院部进行审批。
4.提交材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5.完成时间:按毕业设计进度计划。
6.下发学生时间:第7学期第3周。
(二)开题报告审查
开题报告工作由各专业系主任主持,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后的第4至5周内进行。
1.开题检查内容:
题目及其内容是否与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一致;
学生对题目及其内容的掌握程度;
学生的能力及可用资源与条件能否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之间的具体设计(论文)内容是否有严重的雷同;
开题报告的质量,包括学生的开题内容和教师评语;
2.存在问题的处理:
① 对开题报告书质量较低的学生限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开题;
② 记录学生的开题成绩作为学生平时考核的一项,并影响学生的最终成绩。
3.提交材料:各专业教研室开题报告审查意见汇总表。
4.完成时间:该项工作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后的第五周内进行并完成。
(三)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工作内容:
①检查学生设计(论文)进度;
②设计(论文)题目及其内容是否与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开题一致;
③设计(论文)中是否存在无法克服的困难;
④检查各专业教研室中期检查工作的进行情况和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
⑤检查中期检查报告的质量,包括学生的自检内容和教师评语。
2.中期检查方式: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组成中期质量检查小组,以集中审查中期报告的方式进行。
3.存在问题的处理:
①对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严重滞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高的学生,令其直接进到二次答辩环节;
②对精力投入不足、指导不到位的指导教师给予警告和批评;
③中期检查报告质量不好的必须重作。
4.提交材料:
①进入二次答辩环节的学生名单;
②中期质量检查小组提交中期检查记录。
5.完成时间:该项工作按毕业设计(论文)计划进度表的时间完成。
(四)教师指导情况检查
教师指导情况是指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期间时间与精力的投入情况和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把握情况。
1. 检查内容:
①指导教师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教学文件;
②指导教师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学生的进度与质量的统一性;
③各位指导教师所带学生的开题、中期检查质量。
2.检查方式:
①采用抽查的方式检查指导教师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教学文件;
②采用抽查的方式检查指导教师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学生的进度与质量的统一性;
③集中审查各位指导教师所带学生的开题、中期检查质量。
检查由院部主管领导负责,组织专人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3.存在问题的处理:
对在毕业设计过程中,工作态度不认真,精力投入不充分,甚至指导水平不高的教师,提出批评警告;对情节严重的教师终止本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限制下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数或取消下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
4.提交材料:
①检查记录;
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领导小组汇总情况记录。
5.完成时间:该项工作于分布在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
(五)答辩过程检查
1.检查内容:
①检查各专业答辩组织与实施情况;
②检查各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检查情况;
③评阅教师成绩是否及时上报汇总;
④指导教师成绩是否及时上报汇总;
⑤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成绩的符合度;
⑥学生答辩的题目、内容和工作量与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和中期检查的一致;
2.检查方式:分专业集中进行。
3.提交材料:
①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②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计划;
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
4.完成时间:除答辩记录和上述的“⑤”、“⑥”项的内容外,其余工作均在答辩之前完成。
四、整改及奖惩措施
1.检查中教师在毕业设计各环节出现问题时,由“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领导小组”通知相关系部及本人,在一周内必须完成整改;
2.对在毕业设计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教师,除按院部教学管理规定处罚外,不推荐学院评奖、评优。
3.对能力较差或责任心不够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取消第二年毕业设计资格或减少其所带学生的数量。
4.对在指导毕业设计认真负责、成绩优异的教师,在分配制度改革中的“教学质量与效果”项加分。
五、本规定如与学校相关文件冲突,按学校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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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